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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破解大牌子小队伍难题

随着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转包、挂靠现象反映突出,“大牌子、小队伍”情况频频发生,扰乱了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种种问题,其中很多症结就在于一些市场主体不守信用、不珍惜信誉,有的甚至采取欺诈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建设,必须以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诚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执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1]。为推进南安市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参建单位行为和市场秩序,南安市创新政府投资项目信用管理,创建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模式,有效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一、完善标前防控体系

(一)健全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制定出台《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规定》,用于规范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参建单位的信用管理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信用评价办法制定本市各领域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标准,以年度为周期,每年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年初公布。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处理投诉、征询意见等途径掌握具体信息,对参建单位以A 级(信用好)、B 级(信用一般)、C 级(信用较差)、D 级(信用极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质审核、评优评奖、政策扶持等工作中。

(二)建立招投标准入制度

严格限制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投标报名,原则上只允许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参与投标。明确禁止不良信用企业参与,参建单位一旦出现围标、串标,以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以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证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虚假承诺承揽业务的行为,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重大过错,履约期间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较重或严重不良信用行为的,直接定级为D 级,列入信用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在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项目招标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活动。

(三)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在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中设置信用结果使用条款,设定诚信承诺和诚信约束条款。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对参建单位给予相应奖惩处理。在奖励方面,对A 级的参建单位,优先推荐获得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中予以优先办理、简化审核程序;在日常监管中,免除检查或者减少检查频次。在惩戒方面,对C 级的参建单位,在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市政府项目招标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活动;对D 级的参建单位,在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市政府项目招标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活动。

二、加大标中预防力度

(一)强化招标文件审查

招投标实行业主负责制,要求招标人必须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具备招标资格的,要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在受理项目业主单位招标文件备案时,着重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合同专用条款等内容的规范性、合法性、实用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设置限制条件、有量身定制设定目标中标人嫌疑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修改。

(二)改进评标办法

评标时,要求项目业主负责查询并下载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最近三年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供评审(标)委员会使用,提倡合理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即定标时若多家合理低价报价相同,以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确定为拟中标人,或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综合评分法采取信用等级准入和赋分相结合的方式,在评标办法中设定“企业信用分”,并根据拟招标合同价大小将信用分对中标结果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推行独立评标、匿名评标,建立专家评审库,对一些社会关注的项目,抽取异地(泉州地区以外)专家评审。指定业务骨干全程配合监督招标评标全过程,同时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纠正不正常现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开标工作顺利进行。